吉林省农技推广系统开展冬春农业科技服务活动指导意见

政策法规    来源:农汇网    时间:2013-08-28 11:11:11    阅读:136次

[ 摘要]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省政府和省农委关于开展2011—2012年度冬春农业科技服务活动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培训服务农业、农村、农民,科技支撑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这一主题,充分发挥全省农技推广系统的公益职能作用,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扎实开展好冬春农业科技培训、指导、服务活动,促进农业科技新成果转化,提出指导意见如下:

    一、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冬春农业科技服务活动,是培育新型农民,发展现代农业、建设新农村的迫切需要,是各级政府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手段,是农业科教单位和农业科技人员服务“三农”的有效形式,是全省农技推广系统主要工作职责,也是当前的重要工作任务。因此,全省各级农技推广机构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冬春农业科技服务活动的组织领导,一把手要亲自抓,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组建精干队伍,深入乡村扎实开展科技培训、指导和服务活动。各市(州)农技推广机构负责对县(市、区)农业科技服务活动的督导检查工作。

    二、紧密联系实际,务求取得实效

    开展冬春农业科技服务活动,要紧密结合当地农业生产和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实际,以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以向基层农技人员和广大农民传播科技知识、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成果为重点,着力解决农业生产技术的实际问题。在科技服务活动中,要力求做到广大农民满意、科技示范户满意、专业合作组织满意、各级政府和行政主管部门满意,充分展示农技推广系统为“三农”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三、抓住有力时机,提升自身素质

    开展冬春农业科技服务活动,不仅是全省农技推广、植保和农药管理机构的重要工作任务,同时也是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业务素质和提升公共服务能力的有力时机,各级农技推广、植保和农药管理机构要借助冬春农业科技服务活动,组织开展好自身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科技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农技推广工作能力和水平。全省34个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实施单位,要认真按照省农委的部署,主动同农业部及省级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基地单位进行联系,每个示范县要完成不少于100名农技指导员参加培训的任务;每个农技推广示范县开办5所以上农民田间学校,每所田间学校培训120户左右科技示范户。

    四、定期搞好调度,总结交流经验

    为及时了解和掌握全省农技推广系统冬春农业科技服务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宣传和推广科技服务活动中的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省站决定对全系统科技服务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定期调度,各市(州)农业技术推广总站(中心)负责本地区推广、植保和农药管理机构开展科技服务活动情况的统一调度汇总上报工作。基层农技人员培训活动情况,主要包括各农技推广示范县100名左右农技指导员培训及每个示范县5名田间学校师资培训情况总结,于2011年12月中旬培训活动结束后上报;组织进村入户下基层情况及利用传媒技术传播农业科技活动情况总结及报表(详见附表1),于2012年6月末之前上报;农技推广示范县开办农民田间学校活动情况总结及报表(详见附表2),于2011年年末及2012年6月、10月末分三次上报。

    各市(州)、县(市、区)在科技服务活动中要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及时总结交流经验,并把当地好的做法、好的经验和先进典型及时上报省站,省站将以《简报》形式向全省农技推广系统进行宣传和推广,上报省农委和全国农技推广服务中心。

    五、搞好全面总结,推动工作开展

    各项农业科技服务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搞好总结,各市(州)总结由农技推广总站(中心)负责形成,并将市(州)植保和农药管理机构、各县(市、区)推广、植保和农药管理机构总结统一装订成册,一并上报省站体系建设管理科。同时,由各市(州)农技推广总站(中心)牵头,会同植保和农药管理机构,组织推荐县、乡两级2010-2011年度冬春农业科技大培训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条件和比例另行通知)。省站将根据推荐和掌握的情况,拟于2012年年初全省地县站长会上对市、县、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以推动全省农技推广、植保和农药管理各项工作更加扎实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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