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 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省委《关于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决定》,扎实推进农业现代化“8810”三年行动计划和农业科技四大工程的实施,进一步强化农业科技支撑,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创新驱动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农业科技创新是推动农业转型发展的强大动力,也是支撑和引领农业现代化的重要保障。近年来,我省不断强化农业科技创新,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推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有效支撑了现代农业发展。当前,是我省全面推进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关键时期,农业现代化和可持续发展越来越依靠农业科技进步和劳动者素质的提高。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是解决农业发展中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不足、农技推广队伍体系不健全、农科教产学研结合不紧密、技术到位率不高等问题的重要举措;也是破解农业发展面临劳动力及资源要素成本上升、资源环境约束加剧等问题的有效手段。各级农业、科技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创新体制机制,加大投入力度,依靠创新驱动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
(二)总体要求。按照省委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和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的总体部署,以农业“两区一中心”为主平台,以密切产学研用为重点,围绕促转型、助增收、保安全,坚持创新驱动,落实十项举措,开展专项服务,着力提升农业科技集成创新和转化应用能力,着力提升农业信息化水平,着力优化农技推广与服务,为建设高效生态农业强省、特色精品农业大省提供强有力科技支撑。到2015年,农业科技贡献率达到65%。
二、落实十项举措,强化农业现代化科技支撑与服务
(一)推进现代种业加快发展。按照产学研结合、育繁推一体的思路,完善粮油和农业十大主导产业等多学科跨单位的育种攻关协作机制,大力实施新品种选育重大科技专项,逐步建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科研人员参与,政府部门协调服务的商业化育种新机制。制订出台新品种产权转让交易管理办法,优化品种鉴定机制。大力支持优势种业企业开展商业化育种和种业应用技术研究,支持企业与科研单位联合建立商业化育种平台,引导科研院所的商业化育种资源通过单位转制、兼并、人才流动、成果转让等途径向企业集聚,鼓励科研院所的商业化育种部分整体改制为种业企业或并入优势种业企业。鼓励大型企业投资种业,整合种业资源,不断完善和优化种业企业群体结构。实施0406计划和瓜菜、畜禽种业创新平台建设,加快新品种展示示范基地和示范点建设,统筹省内外水稻和蔬菜等制繁种基地建设。到2015年,争取选育国家级畜禽新品种(配套系)2-3个,选育农作物新品种60个以上,其中突破性品种1-2个、筛选主导品种5个左右;打造3-5家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种业集团,建成20家左右区域性、专业性种业龙头骨干企业。
(二)加快粮油和主导产业技术集成及转化应用。组织实施产业技术支撑工程,按照建立与产业链相配套的技术链的思路,加强对薄弱环节的技术攻关,推进产业各环节的技术配套。以“设施农业与农产品精深加工重大科技专项”为抓手,加强设施农业材料、装备、防灾和配套农艺技术研发,加强农产品精深加工、保鲜存储和冷链物流等技术、工艺与装备的研发。依托“三农六方”科技协作项目,坚持以生产应用性问题解决为重点,加强项目自主设计,产学研合作开展攻关,加快生态循环农业和农机农(牧)艺融合为重点的技术研究和集成应用。围绕发展农业高科技产业,加强品种技术、生物技术、工程技术等的研发和转化应用,逐步开展“植物工厂”建设。切实抓好茶产业成果转化工程实施,继续推进蔬菜、水稻产业成果转化工程,集成转化一批全产业链升级急需的新品种、新技术和新装备。稳步推进畜牧、水果等产业的转型升级。组织开展粮食高产创建和“超级稻百亩方亩产千公斤”攻关,进一步提高粮食单产。大力推广应用设施大棚、温室栽培、避雨栽培、统防统治、绿色防治、统一育秧、机插机收、测土配方施肥、高效节水灌溉等技术。依靠科技创新推进农业主导产业规模化、标准化和品牌化建设。到2015年,粮油和主导产业技术链基本形成,全省粮食平均亩产达到433公斤,全省农业主导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80%以上。
(三)加快推进农业信息化。加强现代农业地理信息系统应用,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一张图”建设。结合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加快配备相应的传感设备、监控设施和操控管理系统,建设智慧农业示范园区和农业物联网示范基地。利用先进生物模拟技术,发展智能化大棚生产。健全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化平台,完善“五有一追溯”产地准出管理制度,推进农业重大动植物疫病监测预警数字化管理,健全商品猪二维码标识和能繁母猪RFID信息预警系统。完成浙江农民信箱云平台建设,制定并实施农民信箱软件升级方案,提升农民信箱系统功能。探索建立省、市、县三级现代农业数据中心,加强农业网络应急指挥体系建设。深化万村联网工程建设,加快农产品电子商务产业区域集聚平台形成。积极争创国家农村信息化科技示范省,强化信息基础设施,健全信息服务体系,完善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协同推进我省农业农村信息化。到2015年,建成智慧农业示范园区10个,建立农业物联网试验示范基地200个,新建智能化大棚100万平方米。
(四)组建产业技术创新与服务团队。衔接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围绕支撑战略产业、主导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培育发展及“两区”建设,整合我省现有农科教、产学研技术人员,加快建立以种植业、畜牧业为重点,以产品为单元,由农业首席专家、学术带头人、乡土专家等组成的产业创新与推广服务团队,服务团队下设若干个产品专家组。服务团队负责组织开展生产指导、技术攻关、政策建议、信息服务等工作;产品专家组在服务团队指导下,针对生产关键技术开展技术攻关和服务。市、县(市、区)农业部门要牵头组建地方团队,着力形成网络化专家团队、信息化管理服务、项目化支撑引领、制度化规范运行的机制。
(五)推进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继续实施乡镇农技推广机构条件建设项目。按照“综合设置、分类建设、多功能、一体化”的思路,推进“3+X”的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建设,落实责任农技制度,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队伍建设,抓好服务中心建成后的管理运行。推进村级服务站点建设,加快健全县乡有服务机构、村社有服务站点的公共服务网络。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开展农技服务基地(点)建设,形成一个公共服务中心加若干个农技服务基地(点)的“1+N”组建方式。到2015年,全省建成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1000个,其中示范性中心300个。
(六)打造一批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加快建设国家和省级农业科技园区。以农业“两区”为主平台,组织建设一批基础设施完善、科技水平领先、设施装备优良、示范带动效应明显的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提升农业“两区”科技水平。将科技示范园区建设和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双百”工程实施、农业重大项目实施、物联网技术应用示范、农业科普基地建设等有机结合,把科技示范园区建设为农业新技术集成创新试验和成果转化应用的重要基地,率先应用最新科技成果,集中展示国内外新品种、新技术、新设施、新机具、新模式。着力推进浙江省(萧山)现代农业创新园建设,通过强化政策支持、加强国际合作、创新运行机制,把创新园打造成国内领先的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和全省农业科技创新“孵化器”。到2015年,认定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30个。
(七)大力培育科技型农业企业。继续开展农业科技型企业及企业研发中心认定,支持农业科技型企业承担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加大力度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市场整合能力、品牌创建能力、创新带动能力的科技型农业龙头企业。鼓励和支持工商企业通过产业延伸、品牌嫁接、资本运作等方式投身农业,提升农业企业创新推广能力。鼓励农业龙头企业根据自身发展需要,与具有相关优势的高校、科研院所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建立企业研究院或产业科技创新联盟,共同开展技术攻关,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和竞争力。鼓励农业龙头企业成立研究机构(博士工作站)。
(八)扎实开展“千社千顾问”活动。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创新发展,组织省农科院、中国水稻所、中国茶科所、浙江大学、浙江农林大学、地方科研院所及推广部门等“三农六方”专家作为科技顾问联系合作社,建立长期协作服务关系。通过开展技术指导、解决技术难题、建立研究机构、开展试验示范等帮助合作社提升创新能力和应用先进技术的水平。组织1000名科技顾问与合作社对接服务,培育1000家科技应用示范型农民专业合作社。
(九)加快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围绕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广大农民群众的培训需求,深入实施“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积极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提高新型职业农民在农业劳动力中的比例。以实施学历证书与技能证书的“双证制”为标准,探索建立和完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建立健全农业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和工作机制。到2015年,启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县30个左右。
(十)优化农技推广与服务方式。深入实施与创新发展科技特派员制度,按照“供需对接、双向选择”的原则,增加省级个人科技特派员的选派数量,扩大服务覆盖面,优化重组、重新选派省团队科技特派员120个,探索试行企业法人特派员制度。实施万名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完善基层农技人员定向培养机制,开展基层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提升农技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遴选发布适于各地的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创新推广方式方法,强化考评考核和绩效管理, 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技术到位率和推广覆盖率。突出春耕备耕等关键季节,举办助农增收送服务活动,开展冬春农业科技大培训。依托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开展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示范户建设,形成“专家团队+科技示范基地+技术人员+科技示范户”的推广模式。充分发挥市、县农业科研院所、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在科技创新与推广应用的作用,组织乡土人才开展农业科技咨询、技术承包、技术培训等服务。到2015年,创办1000个科技示范场(基地),培育10万户科技示范户。
三、落实农业科技创新驱动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农业、科技部门要抓紧制订推进农业科技创新驱动的实施意见,把农业科技创新工作纳入地方政府实施科技创新驱动的总体部署,列入目标责任考核。加强部门会商合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定期沟通机制,协商解决农业科技发展中的突出问题。
(二)密切产学研用协作。要加强统筹协调,推动构建产学研用合作机制,努力形成科研、教育、推广机构及农业主体之间相互联动的产学研用合作网络。强化“三农六方”科技协作,加强与省内外农业大院名校的合作。搭建农机科研院校与农机制造企业合作交流平台,推动农机科研成果转化应用为企业现实生产力,促进现代农机装备制造业加快发展。推广湖州“1+1+N”农技推广联盟模式,鼓励地方政府与涉农高校科研机构建立院(校)地、院企合作关系,实现地方优势产业与高校科研院所优势学科的高位对接。
(三)组织开展专项服务。组织开展科技服务专项行动,省里将组织全省农业专家、科技人员深入生产一线,开展以“讲科技、送服务、解难题”为主要内容的“百千万科技服务活动”,即服务一百个农业园区、一千个合作社(农业企业、家庭农场)、一万个科技示范户。各地要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厅领导将带队开展服务和相关督查。
(四)着力完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农业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确保农业科技投入与同级财政R&D经费支出增长同步。整合资金,加大对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农业产业创新与服务团队、科技型农业龙头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支持力度,农业科技资金、项目安排向应用类研究和推广转化倾斜。健全以应用为导向的评价机制,把农业科技研发和推广的实绩作为绩效评价标准,作为农业科技奖励评定、先进评比和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优化环境,鼓励支持科研推广部门科技人员创办农业科技企业或到农业企业创业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