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 关于率先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的实施意见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3号)及《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决定》(晋政发〔2006〕40号)确定的气象事业发展战略目标,按照中国气象局率先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的具体要求,结合山西气象事业发展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率先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的重大意义
(一)率先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是落实国家战略部署的需要。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提高气象、地质、地震灾害防御能力”、“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在全球气候变化和国际竞争日益加剧的背景下,加快气象事业发展,既是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可持续发展的现实要求,也是体现国家现代化水平和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党中央、国务院对加快气象事业发展非常重视,提出气象现代化要适度超前国家现代化,并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二)率先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是山西经济社会发展赋予的新使命。山西省地理条件复杂、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每年因干旱、暴雨(雪)、霜冻、大风、冰雹、雷电、大雾等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占所有自然灾害损失的70%以上。特别是近年来因气候变化所导致的水资源短缺、大面积干旱和流行病传播等,已经威胁到我省的生态安全、粮食安全、水资源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等领域。“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期,也是实现转型跨越发展的重要时期,加快气象现代化进程,确保气象现代化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并适度超前,对于推动山西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率先走出资源型地区转型跨越发展新路具有重要意义。
(三)率先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是推动我省气象事业更好发展的需要。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和中国气象局的正确领导下,全省气象部门围绕加强气象防灾减灾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不断改善气象基础设施,大力发展现代气象业务,努力扩大气象服务领域,健全气象法律法规体系,有效提升气象服务能力和发展水平。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和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体系建设、应急保障服务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人工影响天气和航空遥感业务处于全国领先水平,现代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全覆盖建设已经铺开,气象事业蓬勃发展,为新时期率先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气象业务及服务缺乏有效的统筹和协调,发展效益和效率不高;灾害预警发布体系不够完善,灾害应急服务能力有待提高;观测站网布局和功能急需优化,综合观测能力和自动化水平有待增强;科技创新能力不足,预报预测水平亟待提高;投入与需求不相匹配,难以满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气象事业的需求。立足实际,针对问题,加快气象现代化建设,是实现气象事业更好发展的现实途径和必然选择。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四)指导思想。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面向民生、面向生产、面向决策,把提高公共气象服务能力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以构建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业务服务体系作为主攻方向,以科技进步和机制创新为推动力,按照建设“一流的装备、一流的技术、一流的人才、一流的台站”的要求,不断提高气象预测预报能力、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开发利用气候资源能力,加快实现气象现代化,为山西实现转型跨越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优质的气象服务。
(五)发展目标。到2017年,力争建成与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并适度超前、能较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气象现代化体系(评价指标见附件)。山西气象事业的整体实力进入全国气象部门先进行列,若干领域达到全国领先水平,提前2—3年实现气象现代化目标。
——公共气象服务能力有新提升。建成省、市、县三级气象灾害防御体系、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体系和现代农业综合信息服务体系。气象信息社会覆盖面力争达到100%,基层气象灾害防御机构健全程度达到90%,气象与经济生产行业紧密度达到80%,年人工增雨量在现有基础上增加15%,人工防雹有效保护面积达到3000万亩,气象防灾减灾知识普及率达到85%,“一增三防”能力和气象服务的社会满意度明显提升。
——气象基础业务水平有新提高。建设精细化气象监测、预报、预警业务体系,提高气象预报预测、综合观测和信息处理应用能力。灾害性天气监测率达到90%;24小时晴雨和气温预报准确率提高到91%和75%;月降水和气温预报准确率提高到65%和77%;风能、太阳能、空中云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普及率逐步提高;气候可行性论证覆盖面达到75%;在全省11个设区市开展区域温室气体监测和评估。
——气象科技创新有新突破。建设1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航空遥感、温室气体监测评估、中尺度数值预报、人工影响天气等4个科技创新团队;加强气象科学与应用研究,在若干领域和关键技术上取得较大成效;加快推进气象科研成果转化,科研成果业务转化率达到60-65%,总体气象科研和业务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气象科学管理有新局面。进一步完善气象法规体系,推进气象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构建各级、各部门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学习借鉴发达国家和国内先进省市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大力推动科学化的服务管理,提高我省气象科学管理水平。
三、主要任务
(六)加快综合气象观测系统建设。升级改造109个国家级自动气象观测站设备,推进云、能见度、天气现象、固态降水及酸雨等自动化观测系统建设;完善中小尺度气象灾害监测网,加密建设农村、城市、中小河流、山洪易发区自动气象站和覆盖全省的自动土壤水分站;建设与完善覆盖全省的多普勒天气雷达、风廓线仪、微波辐射计等垂直探测系统,增强中小尺度强降水等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警能力,提高暴雨、干旱及其他灾害的防御能力和水平;加快农业、林业、交通运输、旅游等行业气象观测网和区域气象观测网、监测站的建设;完善省、市、县三级设备运行监控系统、维修测试保障系统,提高常规和应急装备的技术保障能力。
(七)加快气象信息共享系统建设。建立和完善全省统一的气象通信网络和气象信息收集、分析和处理系统,提高信息的综合处理和应用能力;升级改造全省主干通信网络,完善气象应急通信系统的互联互通和协同作业;运用卫星、移动通信和高性能计算机等技术手段,提升探测数据收集和处理能力;建立气象通信、数据存储管理与服务等省级气象核心实时业务容灾备份系统,确保气象信息系统安全;实现省、市、县三级高清视频会商和高效数据共享;有关部门要利用气象信息共享平台,积极提供和共享有关气象信息,使信息提取和共享能力达到较高水平。
(八)提高气象预报预测能力。以提高天气、气候预报预测准确率为核心,以建设适合我省区域自然环境特点的精细化预报预测体系为方向,加强定量降水估测、预报技术研究,建立完善灾害性天气短时临近预报预警系统;大力提升计算机浮点运算、数据交换与存储能力,建立覆盖我省的1公里分辨率的区域中尺度数值业务模式,逐步推进乡镇精细化预报系统建设;建立省级预报产品库和省市县精细化预报产品交互订正业务平台;开展月、季、年气候预测和月内天气过程预测,开展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预测。提高天气预报准确率和短期气候预测能力。
(九)提高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健全和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突发事件预警应急体制和机制,完成省、市、县三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建设。切实做好人工增雨工作,为解决山西水资源短缺做出积极努力;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加强森林火情的监测和预警,加强空中火情侦察;切实做好沙尘暴预测预报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沙尘暴灾害;切实做好防汛工作,提高气象防灾减灾和气象保障服务能力,为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提供重要决策服务;切实做好人工防雹工作。完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预警信息快速发布的“绿色通道”,建设乡(镇)、行政村和学校、超市、车站、重点景区等人群密集场所的预警信息发布、接收系统,加强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保障系统建设,提升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和素质。加强卫星、航空遥感与地面监测相结合的气象灾害及其衍生灾害的立体监测系统建设,建立完善适合我省特点的灾情快速评估系统。完成各类气象灾害的风险区划,大力加强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提高防灾减灾的能力。
(十)提高应对气候变化能力。逐步完善卫星遥感与地面监测技术相结合的温室气体监测体系,建立温室气体数据库、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体系,组建山西省温室气体监测控制中心,开展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监测分析评估;开展环境空气质量常规预报预警业务;面向农业、水资源、能源等行业开展气候变化影响研究和评估,提高我省的气候风险管理能力和适应气候变化能力。
(十一)提高开发利用气候资源能力。积极开展风能、太阳能、农业与生态气候资源、空中云水资源等的精细化评估和动态区划,逐步推进清洁型、可再生资源的评估、开发和利用,为政府决策和气候资源开发利用提供科学依据;在开展城市规划、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前,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为项目决策提供依据。
四、重点工程
(十二)山洪地质灾害防御气象监测预警服务工程。全面建设地质灾害隐患点自动雨量站,增加山洪灾害易发区和重点城市、乡镇、中小河流的自动气象站网密度,多要素气象站乡镇覆盖率达100%;建设多普勒雷达、风廓线雷达、移动激光雷达、微波成像仪,增强对大气垂直探测的能力;继续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建设50万亿次/秒的高性能计算机,建立1公里分辨率的山西中尺度数值预报系统,建设与完善气象数据虚拟存储系统,建设航空遥感与地面监测相结合的灾害监测和灾情快速评估系统,建设山西省气象防灾减灾预警中心,提高山洪地质灾害防御气象监测预警服务能力。
(十三)应对气候变化和气候资源开发利用服务工程。新建8个温室气体观测站,实现11个设区市均有观测站;完善温室气体排放监测体系,建立省级温室气体监测控制中心;建立气候变化对农业、水资源、生态环境、能源等方面的影响评估和应对气候变化决策服务系统;更新已建成的8个风能梯度塔观测站,新增8个太阳辐射观测站,建设风电场风电功率、光伏电站太阳能发电的预测预报系统;建立重大建设工程气候可行性论证服务系统。
(十四)人工影响天气工程。继续完善目前租用的3架人工增雨飞机的装备水平,改装一架桨状560高性能云物理和增雨飞机,加载相应的图像测量系统、监测设施和高清晰影像分析系统等;在全省主要经济作物产区、重要粮食产区和两山生态林建设区,加快标准化作业炮点以及新型增雨火箭、防雹高炮的更新和建设;继续完善人工影响天气专业监测分析预报系统、作业调度指挥系统和作业综合效益评估系统。
(十五)一流台站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按照“功能适用、规模适度、建设集约”的原则,针对办公条件差、附属基础设施不配套、不完善的实际,建设省级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中心和市、县两级气象防灾减灾中心(数据处理中心),新建太原气象综合探测基地;改善县级气象台站标准化业务用房、综合业务平台等基础条件。到2017年,基层气象台站基础设施达标率达到100%。
(十六)现代农业综合服务工程。根据我省农业发展的总体布局,以雁门关生态畜牧、东西两山干果杂粮、中南部无公害果菜三大农业经济区和运城、晋中、大同三大现代农业示范区为重点,完善土壤水分观测、小气候观测、气象灾害防御等现代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建设100个自动站,配置分析监测仪,配备便携式地物光谱仪、便携式叶面积仪、GPS定位仪等现代化设备;逐步整合各有关单位涉农信息资源和平台,建立县、乡、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立省、市、县、乡、村现代农业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实现各类涉农信息权威发布全覆盖。
(十七)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工程。在省级发布中心的基础上,建成11个市级和108个县级分中心;建设电子显示屏、大喇叭预警系统,提高省级手机预警信息群发能力;建设全省应急广播体系,完善省级突发预警信息发布网和市、县子站等,利用北斗卫星和无线广播通信技术建设基层预警信息接收传播系统,形成覆盖全省的预警信息综合发布系统,确保全省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三大类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
(十八)交通安全气象监测服务工程。在高速公路沿线和相关天气敏感区布设高速公路气象监测站,建立1个省级高速公路气象监测预警中心、11个市级分中心,开展能见度、温度、相对湿度、风向风速、雨量、路面状况等可能影响高速公路运行的气象要素监测,针对可能出现的各类天气及时发布预警,为交通指挥管理部门提供决策依据,为社会提供交通气象服务信息。
五、保障措施
(十九)加强气象现代化建设的组织领导。率先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是一项涉及多方面、多领域的政府工作。各地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气象现代化建设的领导,构建和完善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的组织指导体系、工作格局及相关协调联系制度,细化目标要求,促进各项任务的落实。按照“合理布局、高效利用”的原则,加强气象现代化建设的统筹协调,推进气象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气象信息的有效共享,实现各层次、各区域、各领域气象事业的协调发展。进一步改进行业管理,通过建立协调机制,将各部门自建的气象设施纳入我省气象监测体系的总体布局,由气象主管机构实行统一指导和监督。
(二十)加大地方财政的投入力度。气象事业是科技型、基础性的社会公益事业。按照气象部门和地方政府双重领导、以气象部门为主的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双重管理体制和相应的资金渠道,在积极争取国家投入的同时,各地政府要建立健全稳定增长的财政投入机制,加大对主要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的气象工程和技术开发项目建设的投入力度;将公共气象服务纳入政府社会基本公共服务范畴,强化面向公共气象服务系统运行的经费支持,确保重要公共气象服务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逐步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和单位自筹等多元化投资渠道,关心和支持气象部门改善职工的工作、生活条件。
(二十一)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和人才队伍建设。针对制约我省气象事业发展的关键科技问题,整合气象科研力量,重点开展气象防灾减灾、精细化天气预报、综合气象观测、气候资源开发利用、气候变化应对与影响评价等方面的攻关研究;积极推进部门、高校、科研院所之间的气象科研合作;加强气象及相关领域的应用研究,构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促进气象科技成果的业务应用,提高气象科技创新的贡献率。抓住人才培养、吸引和使用三个环节,建成一支规模适当、梯次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健全人才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保障机制;加强气象人才教育培训体系建设,提高气象工作者的整体素质;推进基层气象机构改革,解决地方气象事业人员编制等问题。
(二十二)加快完善气象法规和标准体系建设。完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为主体的地方性气象法规、政府规章等相配套的气象法规体系,抓紧制定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完善气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的标准体系,提升气象标准的社会参与程度和实施应用水平,推进气象管理工作和业务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标准化。加强气象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为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氛围。
(二十三)加快推进先进气象文化建设。全面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大力弘扬新时期气象人精神,用先进气象文化凝聚气象队伍,激发广大干部职工为气象现代化建设尽责出力的积极性,增强归属感和荣誉感。加大气象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创新气象文化载体,加强气象防灾减灾科普宣传和舆论引导。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3号)及《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决定》(晋政发〔2006〕40号)确定的气象事业发展战略目标,按照中国气象局率先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的具体要求,结合山西气象事业发展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率先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的重大意义
(一)率先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是落实国家战略部署的需要。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提高气象、地质、地震灾害防御能力”、“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在全球气候变化和国际竞争日益加剧的背景下,加快气象事业发展,既是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可持续发展的现实要求,也是体现国家现代化水平和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党中央、国务院对加快气象事业发展非常重视,提出气象现代化要适度超前国家现代化,并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二)率先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是山西经济社会发展赋予的新使命。山西省地理条件复杂、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每年因干旱、暴雨(雪)、霜冻、大风、冰雹、雷电、大雾等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占所有自然灾害损失的70%以上。特别是近年来因气候变化所导致的水资源短缺、大面积干旱和流行病传播等,已经威胁到我省的生态安全、粮食安全、水资源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等领域。“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期,也是实现转型跨越发展的重要时期,加快气象现代化进程,确保气象现代化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并适度超前,对于推动山西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率先走出资源型地区转型跨越发展新路具有重要意义。
(三)率先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是推动我省气象事业更好发展的需要。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和中国气象局的正确领导下,全省气象部门围绕加强气象防灾减灾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不断改善气象基础设施,大力发展现代气象业务,努力扩大气象服务领域,健全气象法律法规体系,有效提升气象服务能力和发展水平。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和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体系建设、应急保障服务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人工影响天气和航空遥感业务处于全国领先水平,现代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全覆盖建设已经铺开,气象事业蓬勃发展,为新时期率先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气象业务及服务缺乏有效的统筹和协调,发展效益和效率不高;灾害预警发布体系不够完善,灾害应急服务能力有待提高;观测站网布局和功能急需优化,综合观测能力和自动化水平有待增强;科技创新能力不足,预报预测水平亟待提高;投入与需求不相匹配,难以满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气象事业的需求。立足实际,针对问题,加快气象现代化建设,是实现气象事业更好发展的现实途径和必然选择。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四)指导思想。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面向民生、面向生产、面向决策,把提高公共气象服务能力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以构建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业务服务体系作为主攻方向,以科技进步和机制创新为推动力,按照建设“一流的装备、一流的技术、一流的人才、一流的台站”的要求,不断提高气象预测预报能力、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开发利用气候资源能力,加快实现气象现代化,为山西实现转型跨越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优质的气象服务。
(五)发展目标。到2017年,力争建成与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并适度超前、能较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气象现代化体系(评价指标见附件)。山西气象事业的整体实力进入全国气象部门先进行列,若干领域达到全国领先水平,提前2—3年实现气象现代化目标。
——公共气象服务能力有新提升。建成省、市、县三级气象灾害防御体系、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体系和现代农业综合信息服务体系。气象信息社会覆盖面力争达到100%,基层气象灾害防御机构健全程度达到90%,气象与经济生产行业紧密度达到80%,年人工增雨量在现有基础上增加15%,人工防雹有效保护面积达到3000万亩,气象防灾减灾知识普及率达到85%,“一增三防”能力和气象服务的社会满意度明显提升。
——气象基础业务水平有新提高。建设精细化气象监测、预报、预警业务体系,提高气象预报预测、综合观测和信息处理应用能力。灾害性天气监测率达到90%;24小时晴雨和气温预报准确率提高到91%和75%;月降水和气温预报准确率提高到65%和77%;风能、太阳能、空中云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普及率逐步提高;气候可行性论证覆盖面达到75%;在全省11个设区市开展区域温室气体监测和评估。
——气象科技创新有新突破。建设1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航空遥感、温室气体监测评估、中尺度数值预报、人工影响天气等4个科技创新团队;加强气象科学与应用研究,在若干领域和关键技术上取得较大成效;加快推进气象科研成果转化,科研成果业务转化率达到60-65%,总体气象科研和业务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气象科学管理有新局面。进一步完善气象法规体系,推进气象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构建各级、各部门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学习借鉴发达国家和国内先进省市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大力推动科学化的服务管理,提高我省气象科学管理水平。
三、主要任务
(六)加快综合气象观测系统建设。升级改造109个国家级自动气象观测站设备,推进云、能见度、天气现象、固态降水及酸雨等自动化观测系统建设;完善中小尺度气象灾害监测网,加密建设农村、城市、中小河流、山洪易发区自动气象站和覆盖全省的自动土壤水分站;建设与完善覆盖全省的多普勒天气雷达、风廓线仪、微波辐射计等垂直探测系统,增强中小尺度强降水等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警能力,提高暴雨、干旱及其他灾害的防御能力和水平;加快农业、林业、交通运输、旅游等行业气象观测网和区域气象观测网、监测站的建设;完善省、市、县三级设备运行监控系统、维修测试保障系统,提高常规和应急装备的技术保障能力。
(七)加快气象信息共享系统建设。建立和完善全省统一的气象通信网络和气象信息收集、分析和处理系统,提高信息的综合处理和应用能力;升级改造全省主干通信网络,完善气象应急通信系统的互联互通和协同作业;运用卫星、移动通信和高性能计算机等技术手段,提升探测数据收集和处理能力;建立气象通信、数据存储管理与服务等省级气象核心实时业务容灾备份系统,确保气象信息系统安全;实现省、市、县三级高清视频会商和高效数据共享;有关部门要利用气象信息共享平台,积极提供和共享有关气象信息,使信息提取和共享能力达到较高水平。
(八)提高气象预报预测能力。以提高天气、气候预报预测准确率为核心,以建设适合我省区域自然环境特点的精细化预报预测体系为方向,加强定量降水估测、预报技术研究,建立完善灾害性天气短时临近预报预警系统;大力提升计算机浮点运算、数据交换与存储能力,建立覆盖我省的1公里分辨率的区域中尺度数值业务模式,逐步推进乡镇精细化预报系统建设;建立省级预报产品库和省市县精细化预报产品交互订正业务平台;开展月、季、年气候预测和月内天气过程预测,开展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预测。提高天气预报准确率和短期气候预测能力。
(九)提高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健全和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突发事件预警应急体制和机制,完成省、市、县三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建设。切实做好人工增雨工作,为解决山西水资源短缺做出积极努力;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加强森林火情的监测和预警,加强空中火情侦察;切实做好沙尘暴预测预报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沙尘暴灾害;切实做好防汛工作,提高气象防灾减灾和气象保障服务能力,为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提供重要决策服务;切实做好人工防雹工作。完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预警信息快速发布的“绿色通道”,建设乡(镇)、行政村和学校、超市、车站、重点景区等人群密集场所的预警信息发布、接收系统,加强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保障系统建设,提升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和素质。加强卫星、航空遥感与地面监测相结合的气象灾害及其衍生灾害的立体监测系统建设,建立完善适合我省特点的灾情快速评估系统。完成各类气象灾害的风险区划,大力加强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提高防灾减灾的能力。
(十)提高应对气候变化能力。逐步完善卫星遥感与地面监测技术相结合的温室气体监测体系,建立温室气体数据库、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体系,组建山西省温室气体监测控制中心,开展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监测分析评估;开展环境空气质量常规预报预警业务;面向农业、水资源、能源等行业开展气候变化影响研究和评估,提高我省的气候风险管理能力和适应气候变化能力。
(十一)提高开发利用气候资源能力。积极开展风能、太阳能、农业与生态气候资源、空中云水资源等的精细化评估和动态区划,逐步推进清洁型、可再生资源的评估、开发和利用,为政府决策和气候资源开发利用提供科学依据;在开展城市规划、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前,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为项目决策提供依据。
四、重点工程
(十二)山洪地质灾害防御气象监测预警服务工程。全面建设地质灾害隐患点自动雨量站,增加山洪灾害易发区和重点城市、乡镇、中小河流的自动气象站网密度,多要素气象站乡镇覆盖率达100%;建设多普勒雷达、风廓线雷达、移动激光雷达、微波成像仪,增强对大气垂直探测的能力;继续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建设50万亿次/秒的高性能计算机,建立1公里分辨率的山西中尺度数值预报系统,建设与完善气象数据虚拟存储系统,建设航空遥感与地面监测相结合的灾害监测和灾情快速评估系统,建设山西省气象防灾减灾预警中心,提高山洪地质灾害防御气象监测预警服务能力。
(十三)应对气候变化和气候资源开发利用服务工程。新建8个温室气体观测站,实现11个设区市均有观测站;完善温室气体排放监测体系,建立省级温室气体监测控制中心;建立气候变化对农业、水资源、生态环境、能源等方面的影响评估和应对气候变化决策服务系统;更新已建成的8个风能梯度塔观测站,新增8个太阳辐射观测站,建设风电场风电功率、光伏电站太阳能发电的预测预报系统;建立重大建设工程气候可行性论证服务系统。
(十四)人工影响天气工程。继续完善目前租用的3架人工增雨飞机的装备水平,改装一架桨状560高性能云物理和增雨飞机,加载相应的图像测量系统、监测设施和高清晰影像分析系统等;在全省主要经济作物产区、重要粮食产区和两山生态林建设区,加快标准化作业炮点以及新型增雨火箭、防雹高炮的更新和建设;继续完善人工影响天气专业监测分析预报系统、作业调度指挥系统和作业综合效益评估系统。
(十五)一流台站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按照“功能适用、规模适度、建设集约”的原则,针对办公条件差、附属基础设施不配套、不完善的实际,建设省级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中心和市、县两级气象防灾减灾中心(数据处理中心),新建太原气象综合探测基地;改善县级气象台站标准化业务用房、综合业务平台等基础条件。到2017年,基层气象台站基础设施达标率达到100%。
(十六)现代农业综合服务工程。根据我省农业发展的总体布局,以雁门关生态畜牧、东西两山干果杂粮、中南部无公害果菜三大农业经济区和运城、晋中、大同三大现代农业示范区为重点,完善土壤水分观测、小气候观测、气象灾害防御等现代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建设100个自动站,配置分析监测仪,配备便携式地物光谱仪、便携式叶面积仪、GPS定位仪等现代化设备;逐步整合各有关单位涉农信息资源和平台,建立县、乡、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立省、市、县、乡、村现代农业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实现各类涉农信息权威发布全覆盖。
(十七)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工程。在省级发布中心的基础上,建成11个市级和108个县级分中心;建设电子显示屏、大喇叭预警系统,提高省级手机预警信息群发能力;建设全省应急广播体系,完善省级突发预警信息发布网和市、县子站等,利用北斗卫星和无线广播通信技术建设基层预警信息接收传播系统,形成覆盖全省的预警信息综合发布系统,确保全省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三大类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
(十八)交通安全气象监测服务工程。在高速公路沿线和相关天气敏感区布设高速公路气象监测站,建立1个省级高速公路气象监测预警中心、11个市级分中心,开展能见度、温度、相对湿度、风向风速、雨量、路面状况等可能影响高速公路运行的气象要素监测,针对可能出现的各类天气及时发布预警,为交通指挥管理部门提供决策依据,为社会提供交通气象服务信息。
五、保障措施
(十九)加强气象现代化建设的组织领导。率先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是一项涉及多方面、多领域的政府工作。各地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气象现代化建设的领导,构建和完善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的组织指导体系、工作格局及相关协调联系制度,细化目标要求,促进各项任务的落实。按照“合理布局、高效利用”的原则,加强气象现代化建设的统筹协调,推进气象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气象信息的有效共享,实现各层次、各区域、各领域气象事业的协调发展。进一步改进行业管理,通过建立协调机制,将各部门自建的气象设施纳入我省气象监测体系的总体布局,由气象主管机构实行统一指导和监督。
(二十)加大地方财政的投入力度。气象事业是科技型、基础性的社会公益事业。按照气象部门和地方政府双重领导、以气象部门为主的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双重管理体制和相应的资金渠道,在积极争取国家投入的同时,各地政府要建立健全稳定增长的财政投入机制,加大对主要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的气象工程和技术开发项目建设的投入力度;将公共气象服务纳入政府社会基本公共服务范畴,强化面向公共气象服务系统运行的经费支持,确保重要公共气象服务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逐步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和单位自筹等多元化投资渠道,关心和支持气象部门改善职工的工作、生活条件。
(二十一)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和人才队伍建设。针对制约我省气象事业发展的关键科技问题,整合气象科研力量,重点开展气象防灾减灾、精细化天气预报、综合气象观测、气候资源开发利用、气候变化应对与影响评价等方面的攻关研究;积极推进部门、高校、科研院所之间的气象科研合作;加强气象及相关领域的应用研究,构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促进气象科技成果的业务应用,提高气象科技创新的贡献率。抓住人才培养、吸引和使用三个环节,建成一支规模适当、梯次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健全人才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保障机制;加强气象人才教育培训体系建设,提高气象工作者的整体素质;推进基层气象机构改革,解决地方气象事业人员编制等问题。
(二十二)加快完善气象法规和标准体系建设。完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为主体的地方性气象法规、政府规章等相配套的气象法规体系,抓紧制定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完善气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的标准体系,提升气象标准的社会参与程度和实施应用水平,推进气象管理工作和业务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标准化。加强气象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为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氛围。
(二十三)加快推进先进气象文化建设。全面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大力弘扬新时期气象人精神,用先进气象文化凝聚气象队伍,激发广大干部职工为气象现代化建设尽责出力的积极性,增强归属感和荣誉感。加大气象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创新气象文化载体,加强气象防灾减灾科普宣传和舆论引导。
附件:山西省气象现代化评价指标.doc
山西省人民政府
2013年4月27日